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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没有同居的情况下,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我自愿

时间:2025-02-28   分类:乐清市律师
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按共同共有处理,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,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、生活而形成的债权、债务,可按共同债权、债务处理。望采纳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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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额多少,发生的时间,是否有标明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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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什么情况?可以作为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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